为掩盖用工不足 公司让清洁工一人带多个定位器( 二 )

那么 , 这家清洁公司存在哪些违反规定的行为?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 ,

社会

清洁公司未按照合同规定投入应有的人员及设备 , 一旦环卫工进入机动车道 , 缺乏用于安全防护的反光锥、没有车辆作为防撞车来停放、没有人员指挥过往的车辆 , 就是置环卫工人于危险之中 。 同时 , 该清洁公司有近千名员工 , 却没有设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也没有对环卫工人进行应有的安全培训 , 环卫小组长更是随意安排环卫工进入机动车道作业 。

“更可气的是 , 为了掩盖环卫工人不足等问题 , 这家公司经常安排出勤的工人一个人带多个人的GPS定位器 。 案发后 , 他们还伪造一些《培训记录表》提交给公安机关等 。 ”该检察官说 。

该检察官告诉采访人员 , 对于清洁公司存在的问题 , 作为这家清洁公司的出资人、决策人、管理者、安全生产负责人 , 老板刘某对此应有了解 , 且他应当预见到安全生产设施及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可能产生的后果 。 根据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 , 这属于“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 ,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因而需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责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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