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税“红包”4月发放 惠及苏城30万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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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税“红包”4月发放 惠及苏城30万纳税人

本文标题:增值税减税“红包”4月发放 惠及苏城30万纳税人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增值税减税“红包”下月发放 苏州市30多万纳税人受益)

从4月1日起,作为今年减税“主菜”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即将实施。哪些行业将从中收益,苏州市又将有多少纳税人可以收到实实在在的减税“红包”?日前,苏州市税务局召开“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通气会,介绍了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的相关情况。

增值税减税“红包”惠及苏州市30多万纳税人

“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9年减税规模最大的“重头戏”,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将惠及苏州市30多万纳税人。”苏州市税务局货劳科副科长陆萍介绍。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从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一是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将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

二是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将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这两项措施可增加纳税人的可抵扣进项税,让减税惠及所有纳税人。

三是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降低税率水平后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按条件予以退还,有效增加企业现金流。

四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通过实施以上措施,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部分行业税负有所降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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