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借给同学3万到倒欠320万 三年后他终于报警了( 十 )

其次 , 《民法总则》第150条规定 ,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 ,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如果袁先生能够证明那320万欠条是其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所写 , 欠条上载明的欠款事实根本不存在 , 那么袁先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最后 , 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袁先生遭遇的是“套路贷” , 那对方有可能已涉嫌刑事犯罪 。 袁先生可以报警处理 , 且在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后 , 可以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追回自己的损失 。

唐律师称 , 这里也提醒市民 , 借款最好是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 。 如果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 , 也要书面约定本金、利率、还款期限等 , 同时保留款项往来记录 , 切勿贪图省事 , 搞成一笔糊涂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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