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杀人伸冤29年:遭刑讯逼供 电棍被塞嘴里( 八 )

但判决结果 , 让王华州感到憋屈 。

1994年8月17日 , 法院认为 , 有现场勘察笔录、法医鉴定等在卷证实 , 且有证人等证言作证 , 王华州也有供述在案 , 足以认定王华州入室强奸妇女 , 遭被害人反抗时竟杀人灭口 , 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杀人手段残忍 , 罪行特别严重 , 本应依法严惩 。 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 , 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 。 王华州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赔偿死者父亲经济损失3000元 。

“本来以为 , 不是死 , 就是无罪 , 现在又来了一个‘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 , 做出疑罪从轻的判决 , 留了余地 , 客观上挽救了我一条命 。 但事实上 , 我一点也不感激他们 。 ”

王华州不服提出上诉 , 1994年10月7日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判决后 , 王华州被移至富平监狱收押 。

入狱20年家破人散

从西安到富平的路并不好走 , 即使放到现在也是如此:路程将近80公里 , 开车近两小时 。

在那个交通尚不发达的年代 , 当年王华州的父母已经50多岁 , 看一次儿子倒几次车 , 一个来回 , 折腾着老两口 。

王华州的母亲对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说 , 听完儿子的讲述 , 她相信儿子是冤枉的 。 她和老伴申诉、写信、上访 , 甚至多次去过北京 , 但始终没有结果 。

妻子告诉王华州 , 西郊单身宿舍里的财物被法院抄走了 , 作为被害人的民事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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