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杀人伸冤29年:遭刑讯逼供 电棍被塞嘴里( 四 )

当年的公诉书显示 , 王华州被列为重大嫌疑人 , 围绕他的侦查工作开始 。

公诉书显示 , 1991年6月7日 , 侦查机关出具的书面材料证明 , 现场门把手、水杯上提取的残缺指纹经与王华州手印比对 , 二者不符 。

西安市公安局出具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也证明 , 史某身体及周边物品未检出人精斑 , 提取到的毛发均为“O”型人毛发 , 与王华州不一致 。 并且 , 王华州的衣物、鞋子均未检测到人血 。 现场证人也没人看见 , 王华州进过史某的房间 。

为进一步掌握证据 , 警方还将证物送往公安部检测 , 依旧没有突破口 。

而认为王华州重大嫌疑的原因只有一个:从1990年5月10日至8月20日 , 在向警方11次供述中 , 王华州做过三次有罪供述 , 分别为5月13日、14日和15日 。

但一直以来 , 王华州一再告诉别人 , 他当时遭遇了警方的刑讯逼供 。

男子被控杀人伸冤29年:遭刑讯逼供 电棍被塞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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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后的王华州说 , 他没有正式工作 , 朋友少 , 他离正常生活还很远 。 摄影/上游新闻见习采访人员贾晨

电棍塞到我嘴里

多年后不断有人说 , 如果当初王华州不做有罪供述 , 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牢狱之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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