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16年坎坷 吉大旧村改造涅槃重生( 四 )

为了推动吉大旧村S1S2地块改造 , 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协调 , 但均因加新华公司不作为而未取得预期效果 。 2006年6月7日和2007年6月15日 , 市改建领导小组两度研究 , 要求加新华公司必须在2007年内启动回迁房建设 , 否则政府将采取果断措施 , 重新招标确定开发商或由政府出资先予建设回迁房等 , 以保障被拆迁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 之后就出现了前面叶阿姨所说 , 在政府相关部门计划取缔加新华公司的实施主体资格时 , 吉大旧村村民两次在请愿书上签字 , 两次将加新华公司的实施主体资格保了下来 。 但是 , 结果依然令人失望 。

戏剧性的变化发生在2009年 。 当年1月 , 吉大旧村S3地块的改建项目新光御景山回迁房完工并在春节前完成回迁 , 相比之下 , 吉大旧村S1S2地块的村居民反应更加强烈 , 多次到市、区政府上访 , 要求尽快回迁 。

吉大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回忆说 , 2009年11月、12月 , 吉大旧村的两家股份公司—日昇公司、富泓公司分别致函加新华公司和珠海市香洲区改造城中旧村建设文明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改建办”) , 要求开发商立即筹措足额回迁房建设资金 , 在2010年2月前明确开工时间 , 否则收回项目开发权重新招标 。

此后 , 政府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加新华公司和两家股份公司谈判 , 但吉大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 每次前往加新华公司做工作 , 该公司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 , 始终未能拿出诚意 , 未能完成与村集体的拆迁补偿谈判 。 2017年 , 为推动这一片区的旧村改造 , 解决开发商与村集体谈判的争议焦点 , 市、区政府提出 , 给予项目政策优惠扶持 , 并要求加新华公司务必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集体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 。 此后 , 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吉大街道办多次召集加新华公司与两家股份公司协商 , 但加新华公司全然不顾早在2001年投标时就立下的回迁房建设周期承诺 , 更不顾在外漂泊十几年村民生活的艰辛 , 在限期内仍未达成协议 。

一次次地希望 , 又一次次地失望 , 村民们终于对加新华公司彻底失去了耐心和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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