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依法办理一起非法经营食盐案

[江 苏 龙 网]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打着盐业改革的旗号扰乱市场

没有授权许可 , 且不具备仓储、运输等硬件资质 , 两名男子私自从事食盐批发经营 , 向多家超市销售食盐22吨 , 销售金额6万多元 。 近日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对被告人孙某和金某作出一审宣判 , 以非法经营罪对两人均判处拘役三个月 , 缓刑六个月 , 各并处罚金1万元 。

外地搞盐自己做批发

孙某在南通市区经营一家杂货铺 , 卖卖烟酒和日常生活用品 。 2000年开始 , 孙某成为当地盐业公司的配送商 。 2017年 , 因为盐业体制改革等原因 , 孙某已不具备继续从事食盐配送的资质条件 , 盐业公司于当年9月和他终止食盐配送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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