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信息被法院认定为劳动关系证据 判决企业支付工资( 二 )

据苏某等人反映 , 2018年6月 , 他们先后入职长春某传媒公司 , 双方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 , 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 也未缴纳五险一金 。 同年9月14日以后 , 公司开始放假 , 却对拖欠4人工资的问题只字不提 。 多次讨薪无果后 , 4人找到当地仲裁委申请裁决被驳回 , 后辗转找到吉林省总工会求助 。

见到态度温和的律师 , 4个小伙子开始倾吐烦恼 。 “你们第一次出来打工 , 碰到不讲理的老板确实很不幸 。 维权官司该打就要打 , 新工作该找也要找 , 咱们一起努力 。 ”眼见年轻人的沮丧 , 王雨琦温言开导 。

王雨琦告诉采访人员 , 这个欠薪案子不大 , 案情也不复杂 , 但想找够证据成功立案并胜诉却不容易 。 她了解发现 , 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 工资也是通过微信不定期零散发放 , 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确定工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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