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br> 人民日报首次转文:请把惩戒权还给老师,老师:(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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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制定保护老师的相关法律法规 , 让老师行使起对学生的惩戒权时没有后顾之忧 。

现在家长或学生只要对老师的教育方式产生质疑 , 学校及上级领D第一时间处理老师 , 通过委屈老师的方式来平息家长的怒火 , 求的事情的解决 , 这让老师成为即使有委屈也无处诉说的弱势一方 。 如此一来 , 老师必然“明哲保身” , 不敢管学生 , 如果老师在合理行使自己的惩戒权时 , 也有一层保护伞 , 那么老师才能真正直起腰板来行管教学生之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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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 , “请把惩戒权还给教师”并不是凭口头的呼吁或者大众口头的承诺 , 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 有规可循 , 该惩戒的惩戒 , 该保护的保护 , 并在管理制度的公开透明 , 公正公平的实施中得到广大家长及学生的支持和认可 。 这样教师的惩戒权实施起来才能合情、合理、合法、合规 。

(文:指尖教育帝国;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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