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br> 无关简称:清政府签约使用“中国”!( 四 )

虽然纵观整个清王朝 , 尤其是从康熙开始后 , 清朝皇帝以及大臣在他们的认知当中 , 大清与“中国”是等同的 , 这从官方的正式文件以及非官方的论述中都是如此 。 但是到晚清尤其是清末新政时期 , 这样的随意的状态出现了转变 。

随便举一个例子 , 1909年 , 正在筹备预备立宪的清政府颁发了一部非常重要的法令 , 即《大清国籍条例》 。 这是有史以来关系重大 , 体现着近代中国人国籍的法令 , 是代表着对这个国家人民的认同 。 但是这样重要的法令全文当中竟然只有在题目中才有所体现 , 正文中没有一处“大清”的字样 , 全部是“中国” , “中国人民”之类 。 从某一个角度说 , 这部法律名为《大清国籍条例》 , 但是他似乎规定的是“中国人”的国籍 , 而不是“大清国人”的国籍 。 由此可以表现此时即便在清朝中央决策层当中 , “中国”完完全全就是“大清” 。 按照这样一种逻辑思考 , 第一次用国际规范的法律来规定中国人国籍的政权并不是中华民国 , 而是当时革命党人眼中来自东北的“鞑虏” 。 因为把《大清国籍条例》改为“中国国籍条例”是完全说的通的 。

原创<br> 无关简称:清政府签约使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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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正式的法律条文之外 , 在其他诸如教材、地方法令等等正式的文件与场合当中都开始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正式的国名的使用 。 同时清政府当时与外国国家签订的条约也都以“中国”代表自己 , 并且得到了这些国家的认可 , 从国际的角度来讲 , “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国名也被国际所承认 。 而且这里的“中国人”不仅仅只是当时革命党人严重的汉人 , 而是包含满、汉族、蒙、回、藏等各族人民在内的“中国人”现代国民身份的认同 。 为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 , 创造了直接的社会历史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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