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男子妨害公务被刑拘 对抗执法比违法更严重( 二 )

拒受检查冲撞警车

今年3月1日22时左右,周某酒后驾驶苏JW83XX小型轿车,行驶至市区开放大道与黄海路交叉口的东口处,遇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检查其车时,拒不停车接受检查且加大油门逃离现场。

周某驾车先撞到执勤警车的后保险杠,又撞倒一辆电动自行车,沿开放大道机动车道逆向逃至毓龙路与文港路交叉口的西口处,被追上来的警察堵截才停车。随后周某被民警抓获。民警将周某带至盐城新东仁医院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06.6mg/100ml。

后经市公安局刑科所鉴定,周某血检结果达到了253.1mg/100ml,远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其拒不接受检查、冲卡、冲撞警车的行为已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而被立案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饮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拘役并处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王某、周某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不仅没有配合交警的例行检查,他们的行为还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是在挑战法律,对抗执法权威,它的后果比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付出的代价更大。

相关链接:抗拒执法、碾压民警,获刑1年4个月

2016年11月6日下午3时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南洋中队民警单保荣,在路口查究交通违章行为,维持交通秩序。就在此时,一辆电瓶三轮车走机动车道向他驶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单保荣见状赶紧示意车辆靠边停车。

司机徐某非但没有停车,还一直顶着民警向前行驶。面对民警的警告,徐某不仅无动于衷,竟还突然加速,此时,一手扶在车窗上的单保荣立即失去平衡,身体被卷入车下,就这样,徐某竟将车从52岁的单保荣身上碾了过去。

受伤的单保荣被迅速赶到的同事送到医院救治,经初步诊断,全身多处严重擦伤,并有5根肋骨骨折。

肇事车主徐某因拒绝执法、碾压交警的事实构成妨害公务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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