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办学位紧张换民办学校?不符合这些条件一样没法申请!( 四 )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可向居住地所在片(学)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 按积分高低安排学位:

1、凡年满6周岁 , 有学习能力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申请学位时 ,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

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 , 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 , 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

所需条件

申请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 须核验以下材料: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 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 , 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 , 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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