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出台《意见》: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 二 )

《意见》要求 , 各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 。 新标准实施前 ,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 , 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 , 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 。 新标准实施后 ,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 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 , 确保产品一致性 , 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 。

《意见》指出 , 各地要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 。 新标准实施前 , 市、县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摸排和督促 , 引导其加强自律 , 在新标准实施前主动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标准实施后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 新标准实施后 ,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 , 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 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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