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万贷款之谜 十多人报警称借卡给同事被骗了( 六 )

400万贷款之谜 十多人报警称借卡给同事被骗了

员工收到的赵某某的收条

  赵某某认为自己只是代操作,也不属于共同投资。双方之间也没有签署协议,都是口头约定。

  对于赵某某的说法,紫牛新闻采访人员又向张师傅等人求证,他们都表示不认可。

  不知情被贷款则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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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公司员工若明知赵某某等人利用其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而自愿供其使用,则是一种正常的民事行为,赵某某等人不涉嫌犯罪。

  但若赵某某欺骗员工,让员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借记卡,赵某某本人拿来冒用员工的身份,恶意透支大数额贷款的行为,则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规定,“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此事件中的银行借记卡,根据司法解释属于“信用卡”的范围。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在其不知情情况下,进行贷款,最终不予还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符合刑法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法律提醒:使用他人身份证贷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需要承担恶意骗贷等刑事责任。因为身份证是每个公民法定的身份证明,所以提醒广大公民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如果需要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时,建议出具授权委托书,具体写明委托的事项、委托权限和范围。

  至于赵某某如果仅仅只是参与网络赌博的行为,那么其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赌资应依法予以没收。

  紫牛新闻采访人员联系上该事件办案民警,对方表示此事正在侦查,不方便透露。

  对于到底是否同意自己的借记卡被贷款,所有的“出借人”一致不认可,更谈不上委托刷卡赚钱。双方的说辞并不一样。不过,既然已报警,相信警方经过调查,一定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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