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德国西门子公司是如何对二战劳工进行赔偿的?( 四 )

联合会接受了后者 。 但西门子的律师要求在赔偿协议中加入一条 , 西门子公司不承认自己负担的“法律和道义责任” , 而是出于“道德考虑”尽力减少二战劳工承受的痛苦 。

四、赔偿的执行情况

1962年5月24日 , 西门子公司与“要求赔偿联合会”正式签署劳工赔偿协议 , 协议文本与克虏伯公司劳工赔偿协议大体相似 。

每位劳工最多可以得到5000马克赔偿 , 西门子公司预支500万马克给“要求赔偿联合会”用于赔偿 。 如果这一数字不足以保证每位劳工领取5000马克 , 西门子公司将增加最多200万马克用于赔偿 。 联合会保证对每位赔偿申请者进行严格审核 , 同时保证不会代表犹太劳工及其遗属再向西门子公司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

在赔偿执行过程中 , 联合会掌握了大量二战期间西门子公司劳工从集中营到工厂的转运记录 , 依照这些记录核实赔偿申请人的身份 , 过程相对简便 。 “要求赔偿联合会”最终支付给二战西门子公司犹太劳工7184100马克(包括利息) 。

来自以色列的831名劳工领取了270多万马克 , 474名来自匈牙利的劳工领取了150万马克 , 371名来自美国的劳工领取了120万马克 , 还有来自捷克斯洛伐克、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的劳工都获得了赔偿 。 由于申请赔偿并通过审核的劳工人数太多 , 人均获得赔偿并未达到预期的5000马克 , 而是3300马克 。

参考文献:

吴友法 , 黄正柏主编《德国资本主义发展史》

苑爽《两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处理德国战争赔偿问题的政策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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