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证明“我不是我”不该这么难( 三 )

亡羊补牢 , 为时未晚 。 让人欣慰的是 , 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完成“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建设 , 今后工商登记涉及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联络员等自然人进行实名验证通过后 , 方可办理登记业务 。 另外 , 深圳罗湖等地也简化了商事登记撤销流程 , “首先是到公司注册地所在公安机关报警 , 并保留报警回执 , 再到商事主体登记住所地的辖区局办理撤销商事登记” 。 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方面 , 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 “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和起草 , 争取早日出台” 。

但愿从此证明“我不是我”不再艰难 , 公众的维权之路更从容、更顺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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