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证明“我不是我”不该这么难( 二 )

证明“我不是我”真的很难吗?事实再次证明了一句老话:非不能也 , 实不为也 。 近日 , 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也关注了这一话题 , 播出了河北石家庄的冯黎明身份被冒用于注册公司 , 辗转寻找多个相关部门想办理撤销公司却一直没有解决的事 。 节目播出后 , 当地政府马上成立问题处置和专项整改领导小组 , 组织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抓紧协商沟通 , 很快便解决了相关问题 。 这充分显示了舆论监督的威力 , 同时也将有关部门的“不为”曝光于大众面前 。 让无辜群众跑断腿、代人受过 , 是一种显而易见的不公平 , 有关部门倘若真的有担当、有作为 , 定然不会让群众身陷“我不是我”的自证困境之中 。

一边是冒用身份证很“便捷” , 另一边是证明“我不是我”很“艰难” 。 两相比较 , 不难发现目前公司登记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盲区 , 忽视了有人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注册公司的情况 。 所谓的“宽进严管” , 实则是审批的部门不负责管理 , 管理的部门不负责审批 , 当遇到企业注册信息造假 , 公民身份被冒用的时候 , 则相互推脱 , 无视服务群众的要求 。 同时 , 也暴露出各个用证部门之间仍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 现如今 , 随着指纹录入、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 , 身份证仿冒用的技术鉴别水平已经越来越高 , 但身份证失效信息没有实现联网共享 , 使得身份被冒用的情况依然存在 。 尽管各有各的职责和难处 , 但只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 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 公共服务部门应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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