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资打假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25亿元( 二 )

二、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农业局查处王某胡网络销售伪劣农药案

2017年8月 ,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农业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投诉 , 称该县市山镇梅溪村黄某龙等17户农民通过网络购买到假劣农药“代森锰锌” 。 经标称生产企业确认 , 涉案农药产品为假冒其包装产品 , 产品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 经江西博中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因使用上述农药 , 该村南丰蜜桔经济损失达44.4万元 。 南丰县农业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 2018年7月 , 被告人王某胡因销售伪劣农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四年 , 并处罚金3万元 。

三、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查处陈某销售伪劣种子案

2018年3月30日晚 , 上海电视台《新闻透视》栏目报道了崇明区港沿镇上海卫康蔬菜专业合作社芦笋种植户购买的进口芦笋种子种植后田间出现散头分叉及商品性差等问题 。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 经查 , 2016年3月11日至2018年3月30日期间 , 上海市某种子公司业务员陈某从北京某种子公司贾某处购进标称为“WB-210”的芦笋种子 , 私自换成“格兰德”种子标签后 , 销售给24户芦笋种植户 , 涉及种植面积317.7亩 , 造成种植户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 目前 , 陈某因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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