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2018年消费者维权十大案例 请绕开这些新陷阱( 三 )

  该案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中王某与某培训中心签订的是“包过班”协议,其孩子未通过名校升学考试,即意味着某培训中心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某培训中心应当退还培训费用。

  陷阱五:商家规定“预付卡刷过后概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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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24日,市民史某到某健身公司花近4000元办理了一张瑜伽会员卡。按照该会员卡办理规定,史某享有一年内无限次瑜伽课程学习资格,但会员卡刷卡之后不能退款。办卡后第三天,史某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卡申请,要求返还会员费。健身公司认为,史某已刷卡上过课,根据办卡协议不能退还会员费。史某遂向法院起诉,获得法院支持。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眭鸿明指出,商家以“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或“一经消费概不退款”为由拒绝退费,其实这些条款属于免除商家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有违公平原则,属无效条款。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应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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