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楚乔传》涉嫌侵权 播出平台拒付1.2亿许可费( 二 )

蜜淘公司称 , 现电视剧已上星完整播出 , 且蜜淘公司已按涉案合同约定交付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版权文件、播出介质等 , 飞狐公司和奇艺公司也将涉案电视剧在网络传播渠道广泛发行 , 但飞狐公司却未依约按时、足额向蜜淘公司支付授权许可费 。 据此 , 蜜淘公司请求法院判令飞狐公司向其支付所欠第三期、第四期授权许可费1.2亿元 , 按日万分之一标准支付迟延付款的违约金及律师费10万元 。

庭审中 , 双方当事人针对飞狐公司以涉案电视剧涉嫌侵权为由未支付授权许可费的行为是否构成合法抗辩进行了激烈辩论 。

对于蜜淘公司的主张 , 飞狐公司辩称 , 鉴于涉案电视剧的片花台词、原著小说等涉嫌剽窃多部第三方作品 , 且已有部分作者提起侵权诉讼、发出停止侵权律师函等 , 涉案电视剧存在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显著法律风险 , 故其有权中止付款 , 无需支付违约金、律师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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