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楚乔传》涉嫌侵权 播出平台拒付1.2亿许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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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热播剧涉嫌侵权 , 播出平台就不想支付1.2亿元授权许可费 。 电视剧《楚乔传》许可方上海蜜淘影业有限公司(简称蜜淘公司)将电视剧播出平台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简称飞狐公司)告上法院 。

3月13日下午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起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

蜜淘公司诉称 , 其与飞狐公司及案外人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奇艺公司)签订《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性专有使用权采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简称涉案合同) , 约定飞狐公司和奇艺公司在约定授权期限内以独占性专有方式使用电视剧《楚乔传》(简称电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网络定时播放权、单独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维权行动以及上述全部权利的转授权权利 。 授权许可费总额为34 800万元 , 其中飞狐公司、奇艺公司各承担50% , 即17 400万元 。 涉案合同还约定了许可费的支付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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