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宣传真的名副其实吗?( 二 )

A 虚假、夸大宣传……这些案例就发生在身边

案例一:2019年1月23日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闻喜县东镇丽福健电子产品经销部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一案进行调查 , 经查 , 闻喜县东镇丽福健电子产品经销部、闻喜县城镇奇飞电子产品经销部利用外文版的“认证书”宣称销售的郑州丽之健电子科技公司的“丽福健”牌产品获得美国FCC、欧盟CE、ROHS认证(实为深圳市托比科技公司认证);郑州丽之健电子科技公司宣称与法国先进技术合作、与中国航天基金会合作 , 产品具有航天品质 , 值得信赖(无法证实);印制患者使用“丽福健”产品后身体疾病出现好转和治愈案例的宣传册子进行宣传 , 宣传企业使命是“让全人类没有疾病 , 延年益寿 , 通过开设体验店给广大顾客带来身体上的帮助 , 解决了成千上万顾客的痛苦 , 使他们获得了享受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 暗示产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 。 经调查 , 郑州丽之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DL-AM558A型多功能美体减肥仪只是普通的电子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 郑州丽之健公司系虚假宣传行为的主要策划者 , 目前该公司无法联系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予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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