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消协发布十个维权典型案例( 三 )

预付款不是定金 开发商理应退还

潘先生于2018年7月29日向某楼盘开发商支付2万元预付款 , 后因家庭资金问题 , 无法继续购买 , 于8月3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退还预付款 , 开发商认为该预付款为购房的合同定金 , 不同意退还 。 经安宁市消费者协会调解 , 开发商退还了消费者2万元的预付款 。 本案中 , 当时双方没有写明消费者所交的2万元是“定金” , 不适用定金罚则;仅仅表明诚意或意向的预付款 , 开发商理应退还 。

群体投诉“有奖销售” 消协调查转为案件

五华区消协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 , 称他们在某商家参与抽奖活动 , 商家称商品打折销售 , 消费者以558元的价格购买了1件标价为6900元的玉石挂件 , 后认为商家涉嫌不正当有奖销售 , 请求调解纠纷 。 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 , 该商家开展了抽奖优惠销售活动 , 实际上该店只设了一等奖 , 并通过暗中操作将抽奖券分为两个篮 , 一个篮内是有奖的 , 另一个篮内是没有奖的 , 根据对顾客前期购买能力观察分析 , 认为有购买力的就让其抽有奖篮的奖券 , 以达到牟取利益的目的 。 该商家的行为涉嫌违法 , 消协工作人员将相关线索移交至五华区市场监管局 , 经核查 , 当事人存在违法事实 , 五华区市场监管局依照《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规定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并处罚款10000元 。 消费者协会也提醒消费者 , 购买玉石、珠宝时应特别注重商品品质 , 不要被所谓的“低价”“甩卖”“买一送一”等活动迷惑 , 如遇消费纠纷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 (采访人员 郭曼)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