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文 瞄准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问题( 三 )

四部门联合发文 瞄准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问题

排水及节水要求方面,机动车维修企业内部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不得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机动车维修作业时产生的废液(如废机油等)严禁排入排水管网;洗车区洗车废水应经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后排入污水管网,严禁露天洗车;鼓励采用再生水、雨水洗车以及蒸汽洗车、微水洗车等节水洗车技术。

垃圾处置方面,机动车维修企业要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严禁将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保持厂区环境干净、整洁。

四部门“单打独斗”变合力治污

全面开展汽修企业环境问题自查自纠

“这是四个部门首次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全大市的汽修行业规范环境保护。”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维修管理科副科长陈艳聪表示,联合发文明确了汽修行业应遵守的环保标准,联合执法有利于推动汽修行业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目前四部门已启动联合排查机制,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于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废气、废水无序排放、危废处置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由具有处罚权限的部门作出相应进行处罚。

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蒋勐表示,加强汽修行业的环境监管,提升整个行业的环境管理水平,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对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特别是大气质量的改善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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