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8年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五 )

案例:2017年11月13日 , 消费者李先生在某二手房中介机构联系购买太原小店区一处房产 , 当时中介机构承诺此房产可以合法改网签合同 , 正常交易 。 12月份 , 李先生为了筹集买房款项通过此二手房中介机构另一区域店出售了自己位于迎泽区的现有住房 , 但在后续过程中 , 李先生发现自己购买的房产并不像当初中介机构承诺的那样 , 可以正常进行过户交易 。 于是2018年2月 , 李先生联系了自己迎泽区房产的买方 , 说明情况希望终止交易 , 但是被买方拒绝 。 3月8日和3月15日 , 李先生先后两次去该中介机构总部咨询解决此事但并没有什么结果 , 李先生犯了愁:一方面自己购买的房屋因为政策法规原因不能进行正常过户 , 买卖中介要解除合同 , 一方面卖出的房屋合同期限马上到期 , 李先生腾不出房子 , 买家要起诉赔偿 。 万般无奈的李先生来到了太原市消费者协会 , 阐述了事件的整个过程 。 接到投诉后 , 市消协工作人员先向此二手房小店区中介机构核实事件的进展 , 随后又和太原市房地局进行了咨询 , 并与此中介机构总部进行联系 , 希望督促和协助分部尽快为消费者解决此事 , 以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再受侵害 。 4月初 , 该二手房中介机构、小店区域经理和负责销售李先生不符合规定房产的店长都到消协积极配合解决此事 , 该二手房中介总部也积极督促两区经理尽快解决 。 最后经过消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中介机构赔偿消费者2万元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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