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五步为你解析“套路贷”的套路!( 二 )

第一步

以无抵押、秒贷为诱饵 , 套被害人上钩签订空白合同

2016年4月 , 急需资金的被害人李先生经他人介绍向被告人田某某所在的创优公司(无贷款资质)借款人民币50万元 。 田某某等被告人在核实到李先生坐拥价值不菲房产后 , 心中窃喜 , 因为李先生正是他们苦心寻找的“肉鸡” 。 接着 , 田某某等人以“无需抵押”“有房秒贷”等为诱饵 , 骗取李先生签订空白借款合同 , 利息为10% , 期限二个月 , 又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房产抵押、房租租赁等一系列的空白合同 , 正当李先生纳闷为啥要签如此多空白合同时 , 田某某等被告人告知 , 这些都是“行规” , 急需资金的李先生浑然不知自己已陷入“套路贷”的圈套 。

检察官五步为你解析“套路贷”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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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

第二步

以“行规”为幌 , 套被害人留下虚高银行流水

在签订合同后 , 田某某等被告人使用他人名下银行账户向李先生的卡内转入80万元 , 随即又让李先生将80万元中的30万元转入其公司员工的账户 , 并当场收取李先生10万元的利息、5.5万元的手续费及好处费 , 实际上李先生仅借款34.5万元 。 李先生再次质疑 , 我借50万 , 为何要走80万元的账?田某某等人再次告知“这也是行规 , 以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即可” , 天真的李先生信以为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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