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改革成果 激发检察力量——探寻北京市检四分院三大核心职能( 二 )

跨区划检察:跨开干扰 维护公平公正

“跨开干扰 , 维护公平公正 , 是跨区划检察院设置的司法价值 。 履职四年来 , 我们在‘跨’‘特’字上下足功夫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张幸民介绍 , 所谓“跨”即“跨区划” , 即四分院既没有对应的单一行政区划 , 也没有一般直辖市分院对应某几个行政区划 , 但又可能办理北京任何行政区划或涉及多个行政区划的案件 。 “从制度上切断地方保护和干扰 , 有效维护百姓权益 。 ”

张幸民表示 , “特”即“特殊性” 。 在办理案件类型上 , 跨区划检察院主要办理易受地方因素干扰、可能存在地方或行业保护的案件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由跨区划检察院办理更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特殊类型案件;在案件管辖机制上 , 跨区划检察院办理案件包括集中管辖、提级管辖、指定管辖等多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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