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短途运输允许特定地区有条件地放开20-29座( 二 )

为更好地鼓励和推动通航发展 , 积极支持社会资本投资通航产业 , 民航局研究制定了通用航空法规体系重构路线图 , 形成了通航业务框架和通航法规框架 , 并已于2019年1月21日印发了“两个框架” 。

郭仁刚称 , 通航业务框架 , 在现行《民航法》关于公共运输和通航定义的前提下 , 将短途运输纳入通航经营范围 , 明确通航短途运输的地位 , 定性为“通航经营性载客定期运输” , 同时 , 对其可选择的机型、航程、机场进行限定 。

他进一步解释 , 在经营上 , 界定了通航短途运输市场边界和行为规范 , 避免“越位”经营 , 防止影响或冲击公共航空运输 。

在安全上 , 取消了短途运输机型与短途运输经营权限挂钩的规定 , 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要求 , 框架的体系设计上允许任何座位数的航空器都可以从事短途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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