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机构怎么建,怎么管?( 六 )

此外 , 对具有本市户籍、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经济困难的老年人 ,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 , 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给予相应的护理补贴或者为其购买服务 。

侮辱老年人

将追究法律责任

办法提出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 比如 , 未与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合同的;利用养老机构的场所、设施、设备 , 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活动的;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等以上行为之一的 , 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 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 ,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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