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机构怎么建,怎么管?( 二 )

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或者在旧城更新和改造过程中配置相应的养老机构 。

不得擅自暂停或终止服务

办法提出 , 设立养老机构 , 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一)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 符合事业单位登记规定的 , 向事业单位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符合社会组织登记条件的 , 向民政部门办理社会组织登记手续 。

(二)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 , 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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