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逐步建立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8日讯 (采访人员 冯其予)《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日前发布 , 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指出 , 该《意见》重点是推动建立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的信用档案 , 并据此建立和规范守信主体“红名单”制度 。

据介绍 , 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等) , 来自家政企业的职业信息(从业经历、培训情况、消费者评价和投诉情况等) , 商务部和公安部提供的犯罪背景核查结果信息(一是身份真伪 , 二是五年内是否涉及盗窃、虐待、故意伤害、强奸、放火等案件 , 三是是否重症精神病人 , 四是三年内是否涉毒等) 。 商务部已与公安部签订协议 , 联合对家政服务员犯罪背景进行核查 , 查询结果免费提供给家政企业使用 , 帮助其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 。 经家政服务员本人同意 , 企业应允许消费者查阅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 , 包含犯罪背景核查结果 , 供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员时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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