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党员干部因违规报销费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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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党员干部因违规报销费用被处分

本文标题:我市一党员干部因违规报销费用被处分

“我知道这是制度不允许的,本以为用办公用品的名义报销违规费用不易被发现,但还是被查出来了,心存侥幸让我犯了错,我接受组织的处分。”兴化市永丰镇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办公室党支部书记、结报员刘某懊悔不已。

事情得从2018年7月说起。当月,兴化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永丰镇开展巡察,并对该镇5个基层单位和8个村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

“请把你们镇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办公室近3年的财务凭证拿过来。”7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竹森带领三名巡察组组员来到永丰镇财政所。开展巡察,检查单位财务是“规定动作”,也是最能发现问题的工作手段。财政所工作人员捧来了账册,巡察组人员仔细翻阅起来。

没过多久,巡察组组员小赵就有了发现:“大家快过来看一下,这张2017年1月报销的办公用品发票后面附的费用支出明细表,竟然都是招待费开支,里面还有多笔香烟费用支出……”

巡察组在镇财政所调取相关票据账目后,首先找到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的文化用品商店核实相关情况。商店老板经过片刻的犹豫后,一五一十道出了实情。2017年1月,刘某给了他380多元的税费,请他虚开了这张13267元的办公用品发票,并没有在他店里购买任何办公用品。

巡察组又根据费用支出明细表到镇上的餐馆和烟酒商店核实相关内容,从初步调查的情况来看,每一笔费用都是刘某经手的,实际费用支出与明细表上的记录基本吻合。

这张“掩耳盗铃”式的票据随后被作为“违反廉洁纪律”线索移交给永丰镇纪委,该镇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

经过外围调查,掌握了充分证据后,调查组决定与刘某进行谈话。

“这张票据显示你们单位2017年1月办公用品支出为13267元,有这回事吗?”调查人员询问刘某。

“有的,当时买了一台打印机,一台复印机,还有一些文化用品和纸张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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