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监督一起诈骗案:案结后骗的拆迁款也得退( 二 )

为维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害和提高刑事裁判涉财产刑的执行力度 , 2018年8月 , 青浦区检察院针对陈某财产刑尚未执行到位等情况 , 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 , 建议对陈某名下住宅予以查封并进行司法拍卖 , 对陈某和家人当时用3000余万元赃款投资和置业所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予以追缴 。

同时 , 青浦区检察院强化对陈某及其家属的释法说理工作 , 明确法律的严肃性以及财产刑的威慑力 , 通过耐心疏导做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 。 2018年9月 , 其家属从陈某公司账户为其退缴赃款1400万元 , 并承诺将陆续退缴剩余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 。 目前 , 陈某名下住宅已被依法查封并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

该院以该案成功监督为契机 , 与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及法检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 规范和完善财产刑执行信息查阅、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和经验交流等工作协作机制 , 为今后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奠定稳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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