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将执行却冒出新的债权人 400万“借款”有猫腻( 二 )

“单从案卷上来看 , 没有发现周利敏和周俊东借贷纠纷案存在问题 。 你们是否误判了呢?”审查了案卷文书 , 承办检察官说 。

“为了追回这笔880万元的债款 , 我们公司历时7年、打了3场官司 , 其间周利敏就有‘老赖’行为 , 还曾因为虚假陈述及伪造证据被罚款10万元 。 ”物资公司负责人说 。

在周利敏与周俊东借贷一案中 , 物资公司不是当事人 , 无法对案件申请再审 。 此外 , 没有虚假诉讼的相关证据 , 公安机关也无法立案侦查 。 无奈之下 , 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

虚假诉讼浮出水面

为厘清案件事实 , 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卷宗 。 纠纷本来是物资公司和周利敏的男友吴某之间的 , 但吴某败诉后不履行判决 , 向周利敏无偿转让了880万元以逃避执行 。 法院判决撤销吴某无偿转让行为后 , 周利敏仍不返还 , 物资公司只得提起代位权之诉 , 向法院请求判令周利敏向物资公司给付880万元及相应孳息 。 在代位权诉讼案进行时 , 吴某和周利敏伪造证据 , 谎称周利敏已将880万元返还给吴某 , 法院对二人的虚假陈述及伪造证据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分别罚款10万元 。 原来周利敏以前就有“老赖”行为 。 这次会不会是故技重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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