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就业新政 外地户籍在苏创业同享担保贷款支持( 二 )

在提升职业能力优就业方面,实施意见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在培训期间每月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可同时领取生活费补贴,且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在强化就业援助扶就业方面,实施意见提到,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符合条件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其基层就业补贴。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地区消费水平等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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