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官员获刑10年改判无罪 称遭"不是人"的刑讯逼供( 六 )

  程正义自称始终没有认罪。

  1984年毕业于河南省政法干校后,程正义在濮阳市检察院工作过多年,从书记员做到助理检察员,自称“对询问职务犯罪人、同步录音录像、司法证据排除等程序都了解”,始终没有认罪。

  但在一审中,鹤山区检察院出具了多份由天晟公司股东及合作伙伴作为证人的证词,指证程正义在接受他们的贿赂后,在改变公司开发房地产小区的容积率文件上签字。这也是鹤山区检察院指控程正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根本依据。

  这些证人有天晟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兴明、股东曹红卫以及合作伙伴张建新、卢朝阳。

  辩方律师邓建国在辩护词中称,鹤山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曾威胁张建新,在网上通缉追逃王兴明、卢朝阳、曹红卫三位证人。

  邓建国还称,侦查机关为了让张建新做出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词,非法控制张建新28天。

  张建新向新京报采访人员证实了自己被侦查机关控制28天并遭到刑讯逼供一事。任职于濮阳市范县人社局的他告诉采访人员,当时鹤山区检察院没找到他,威胁其在七天之内到检察院自首,否则吊销其档案。

  计划过去找检察院说明自己“没有给程正义送礼,也不是盛世国际股东”的张建新,“一过去就被扣押住了”。

  张建新告诉采访人员,侦查人员在检察院审讯了其3天之后,在晚上把他送到了一个基地,28天内一直不放人,“一直逼着我说怎么给他(指程正义)送钱”,而他一开始一直坚持没有送过钱”,后来“被严刑拷打,不让睡觉,吃屎喝尿,找来一些社会上的人打我”。

  “我现在食道癌晚期,出来以后半年晚上都没睡过好觉,精神上基本不受控制,这五年里我在局里上班也很不正常”,张建新此后一直在向河南省委巡视组反映情况。

  另外一位证人卢朝阳证实自己曾被网上追逃,当时“听说张建新被打得厉害”,“东躲西藏接近一年不敢回家”。卢朝阳还称自己前后做过两次笔录,检察院的人要求“你的口供必须和王兴明、曹红卫的口供一致,不然不给撤网”。

  “一开始我说送钱行贿的事我不知道”,卢朝阳告诉采访人员,他们就诱导自己在天晟公司的费用上想说法,“他们给了我一份单子,说‘你得先承认这事,这单子晚几天再给你看’,但是单子至今我也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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