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官员获刑10年改判无罪 称遭"不是人"的刑讯逼供( 三 )

九年前程正义在一次活动中讲话。图片来自网络

  所谓“按2010年的会议纪要精神去执行”,背景是程正义在濮阳市范县担任常务副县长的时候,曾在2010年3月份,召开过关于组织规划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的会议,最后形成了一份会议纪要。

  天晟公司股东曹红卫以及参与盛世国际小区开发的卢朝阳都在程正义一案中作为检方证人,作证天晟公司曾为提高盛世国际小区容积率一事向程正义行贿。

  1月20日,采访人员先后联系了卢朝阳和曹红卫,两人都告诉采访人员曾见到这份批示。关于批示提到的会议纪要,两人先后都表示,纪要上关于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表述,是全县的房地产小区之后(指2010年3月份的这次会议之后)都可以提高容积率,并非单独为盛世国际小区特事特办。

  程正义二审至国家赔偿阶段辩护律师邓建国提供给新京报采访人员的辩护词也提到,该份会议纪要着重强调“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能满足通风、采光等国家强制标准的前提下,建设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设上限”。会议纪要第3点、第4点还规定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不得提供电力、燃气、供排水、通讯、有线电视等配套服务。

  此外,会议纪要还显示,此次会议由时任范县常务副县长程正义主持,住建部等多个单位也有负责人出席参与讨论。

  而不同于此前在案件侦办期间录取的口供,卢朝阳、曹红卫还都向采访人员再三否认了曾向程正义行贿。

  新京报采访人员获取的《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国家赔偿决定书》(下称“赔偿决定书”)显示, 2013年7月24日,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对程正义立案,同日由鹤壁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3年12月17日,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程正义由鹤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2014年5月9日,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程正义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鹤山区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11月13日,鹤山区法院认定程正义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判决后,程正义表示不服,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2015年4月21日,由于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且未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鹤山区法院重新审理。2015年7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太康县人民法院管辖。2017年1月2日,程正义被太康县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3月9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决定对程正义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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