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不得打广告骚扰电话 代表委员热议江苏新广告条例( 二 )
此前曾九玉做了调查,他在建议中提到:工信部旗下的12321举报中心报告显示,2018年8~9月被举报的骚扰电话18万次,是上半年同期的6倍,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有的市民一天平均接到5~10个骚扰电话,杜绝骚扰电话,净化市民电信环境刻不容缓。
他告诉紫牛新闻,整治电信骚扰、诈骗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掐断、投诉一两个电话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建议以更加规范的制度约束,加大电话骚扰惩戒力度。此次两会,曾九玉代表带来的建议就是“关于加强对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监管,杜绝骚扰电话扰民”。
省政协委员、江苏绿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达华在2018年省两会上有一份专门针对这一现象的提案,建议全面禁止电话、短信推销。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
在提案中,孙达华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就是在立法上禁止。“可以修订《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禁止电话、短信推销。”第二,工商、网信等部门对于参与电话、短信推销的商家予以处罚,必要时将情节严重的商家列入失信档案。第三,要从技术手段限制。“对于电话、网络运营商,一旦发现有市民举报,及时调查,将广告电话立即取缔”。而对于盗取、使用盗取公民信息的行为政府部门也要严厉打击。
16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联系上孙达华委员,“去年省两会结束后,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工信厅的同志都来找我征求过意见,我们之间进行了很好的交流”。孙达华说,去年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广告条例》,“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孙达华委员说,说明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都重视,也积极努力探索解决的方案。
立法 条例二审,“电话”终于成为“限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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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布的《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和移动通信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包含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和短信息。”这次对条例进行修订时,考虑到了电销广告的新变化和代表、委员们的意见。
紫牛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从2018年7月征求意见,到同年9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初审,条例草案中相关条款的表述还是“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和移动通信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包含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和短信息。”并没有出现“电话”两个字,到前不久二审时,这一条款才最终变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电子信息等方式,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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