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常务副市长一人身兼46职?这事没你想得那么简单( 三 )

比如,网络安全问题曾是一个新生事务,曾经有一段时间各级政府对网络安全事件近乎束手无策。但自从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这个问题就得到了有效治理。

很多议事协调机构一开始就是“议事”和“协调”功能,但渐渐变成了常设机构,这也是因为这些曾经的新生事务变成了常规事务。

其三,相当部分的议事协调机构是因“攻坚”而生,是一种应急机制。简单点说,议事协调机构嵌入到科层制和党政体制之中,它可以借助于政治权威在短期内整合各行政力量,进而快速、高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比如但凡出现了重大安全事故,或主要领导下决心彻底解决某个突出的治理痼疾,属地党委政府都会成立领导小组,再下设几个任务小组——这种议事协调机构,就是一个任务型的治理组织。而这种组织的治理效率也比常规组织高出不少。

比如,岛叔曾经在华北某地调研过砂石盗采问题。过去十多年时间,砂石盗采愈演愈烈,有关部门应对不及;最后当地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砂石盗采治理领导小组,抽调国土、工商、安监、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统一行动,“事不绝、人不撤”,117天的专项行动过后,砂石盗采分子最终被一网打尽。

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认识议事协调机构的定位?

岛叔觉得,一方面,在制度上要把议事协调机构视作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很多人有个误解,总把科层制的理想型——如职责清晰、权责一致看成是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乃至于多年的政府机构改革都以纯粹的科层制作为模版,使得“精简”、“精确”等原则主导了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但事实证明,所谓的“精简”目标从来没实现,“精确”也很难说。

现代社会的重要特点就是变化快,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必须是灵活的、有弹性的。政府机构改革的原则也应将行政调适性放在首位,精简反倒是其次。

而议事协调机构恰恰是治理体系富有弹性、且能有效提高回应能力的关键。某种程度上,我们应该庆幸有这么一个机制——毕竟就目前而言,中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很多治理事务根本就没有定型,改革本身也需要集中势能,毫无理由“固步自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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