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人”转包案重审判6人无罪 检方再提抗诉( 二 )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4年12月26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侦查终结,包括雇凶者岑如祥、“杀手”罗桂全、常旭东、韩建生、韩桂生(均为化名)在内的五人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南宁市青秀区检方审查起诉。最后一环的漆为四(化名),因没有具体犯罪情节,检察院认为无逮捕必要,决定不起诉。

  2016年4月28日,青秀区法院一审以证据链存在断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上述五人无罪。

  此后,青秀区检方提交刑事抗诉书。检方认为,本案各被告人的供述和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基本能够相互印证,主要犯罪事实清楚,具体细节不一致不影响主要犯罪事实的认定。

  2016年底,南宁中院因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7年1月23日,青秀区法院重审立案。2017年3月10日,青秀区检方向青秀区法院追加指控漆为四犯故意杀人罪。

  2018年5月3日,案件在青秀区法院重审开庭。此时,涉案6人已释放近两年。庭上,6名被告人轮流受审时一致翻供,均表示之前受到办案机关人员“敲打”,故而承认层层转包的雇凶杀人(未遂)经过。由于被告辩护人临时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法庭宣布延期审理。

  2018年6月5日重审延期后再次开庭审理,6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一致认为,6名被告人没有要蒋严(化名)的命,只是绑架勒索钱财,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法院:公诉机关证据未形成完整证据链

“雇凶杀人”转包案重审判6人无罪 检方再提抗诉.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hgerf22f] 投稿。

  昨日,新京报采访人员从青秀区检方获得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青秀区法院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为由,判决6名被告人无罪。公诉人、6被告人及部分辩护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参加宣判。

  判决书显示,法院重审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岑如祥、罗桂全、常旭东、韩建生、韩桂生及漆为四雇凶或受雇剥夺他人生命,在6被告人上、下家之间系单线联系的前提下,6被告人对于关键事实的供述前后反复、互相矛盾,亦不能得到其他证据的充分印证。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