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南京交通大数据共享研发首位度的建议( 二 )

  在当今交通引领的战略下,全国各地纷纷制定了交通发展相关战略。深圳、上海、杭州等城市,在交通大数据应用领域做了很多重要布局。而南京交通大数据产业及相关研发水平却远没有达到期望值。主要表现为:

  1。交通大数据构建框架尚未定型

  目前从总体布局来看,交通大数据的产业、数据规范、数据管理没有明确的主体单位和责任人,数据平台导入交通数据缺乏宏观框架的指引,因而建立开放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用性和拓展性与真正的“交通大数据”应用差之甚远,大数据核心功能并没有发挥出来。所谓“真正的”大数据,不仅涵盖交通直接相关的各类数据,也包含了诸如天气、经济、水文、地理、工程施工等外围数据。

  2。对数据资源的价值与管理认识不统一

  当前大数据资源的管理已经初步建立在法律框架内,但更多的依赖于企业自律;目前对数据资源的认识还处于强管理模式,即内部拥有,内部使用,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发布权在法律框架内没有明确的界定。同时,数据作为资源,即与传统的资源有相似,也有差异,如果进行商业利用,如何保证国家安全与个人安全,值得深入研讨,大数据的充分利用和深入发掘存在短板。

  3、交通大数据资源对外基本封闭

  交通大数据作为资源,如果不能充分利用,实质是极大的浪费。目前交通、交管、公交、城管等管理部门拥有一些数据所有权,但仅仅能实现观测,并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对数据深入发掘。其他个别单位拥有部分数据资源,但面对海量数据,发掘技术和人力资源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制约了南京交通大数据平台建设。

  4、交通大数据产业链处于末端

  南京本土的交通类产业当前在交通大数据产业当中基本是以应用开发型为主,以互联网通信技术为支持,对一些交通需求进行改善,缺乏交通方面的创新龙头企业。诸如停车、信号标志改进、监控等。这类企业缺乏创新品牌、缺少原创性成果和基础研究支撑,同时抗风险能力很弱。

  三、提升南京 “交通研发首位度”的主要建议

  1。完善政府顶层设计,推动资源整合

  政府应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构建南京交通大数据总体结构与功能,明确各交通管理部门、企业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梳理各部门数据管理权限及责任追究制度,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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