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产无偿转让给子女 法院判决:继续执行( 二 )

法官说法

被执行人在案件审理期间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而所涉的债务并未清偿,该转让行为应认定为规避执行行为,不能阻却执行法院对该房产的执行。

本案中,债务人在被起诉还款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将其主要财产部分无偿给予子女,这种行为属于规避执行的行为,不应获得支持。

 热点新闻 

【城建】泰州市区将新建4所幼儿园,具体位置在哪?

【消息】从市区南山寺方向至迎春桥的这条新路,终于通车啦!

【民生】春节家政市场火爆,月嫂最抢手……

【民生】寒冬腊月,我市用气量进入高峰!用气猛增的原因主要是……

【惊险】姜堰大叔突发心梗,5分钟“生死营救”……

【惊魂】三岁女童手卡去皮器,消防紧急救助

【点赞】走失5小时,3秒钟找到了回家的路,这个94岁的老奶奶……

【关注】权健公司被立案调查 泰州市区权健门店多已关门谢客

【网易泰州手机版】更多精彩内容请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