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pos机替人“养卡”,一家3人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三 )

  10月18日,在查清吴某等3人的犯罪事实后,茅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茅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等3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3人实施钱行为数额均在500万以上,属于刑法规定“情节特别严重”。

  12月3日,因非法经营罪,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吴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妻吴某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其姐姐吴某女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另对扣押的10台POS机和267张信用卡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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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pos机替人“养卡”,一家3人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涉案的POS机

  茅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杨军介绍,近年来,利用信用卡套现现象愈演愈烈,给了某些人可趁之机,导致信用卡套现、恶意透支等案件频发。信用卡套现虽能解一时之急,但却是违法行为,轻则影响征信,重则面临牢狱之灾。对于“养卡人”而言,信用卡套现本身在法律上存在犯罪风险,而作为持卡人,在找人帮忙养卡时,需要向对方提供信用卡及个人相关信息,很有可能被对方通过复制卡片及其他方式盗刷信用卡,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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