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法院召开拒执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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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法院召开拒执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本文标题:相城法院召开拒执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相城法院召开拒执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执行难”之所以难以破解,被执行人逃避、抗拒执行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运用刑事手段严厉打击拒执类犯罪,则是严惩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有力武器。

11月19日上午,相城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起被执行人因转移财产、拒不履行而构成拒执罪的典型案例。

某小贷公司依据该院2份生效民事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洪泉作为连带债务人,向其归还借款及利息等600余万元。执行中,法官依法送达了相关文书,要求王洪泉等人按时到庭履行义务,但其未按要求申报财产,也未到庭履行义务。

案件执行期间,王洪泉、某公司得到拆迁补偿款2000余万元,但立刻全部转移至他人名下,且经法院多次传唤,均不到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致使上述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案发后,该院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进入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期间,慑于法律的威严,王洪泉的家属主动履行了义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王洪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洪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其如实供述、履行了生效判决等情节,最终判决王洪泉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以来,相城法院开展了“打击拒执犯罪”的专项行动,共对转移财产、暴力拒执、擅自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等行为向有关部门移送拒执罪线索6件,目前正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件1件,判决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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