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一男子4年被抓7次 第八次因盗窃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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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一男子4年被抓7次 第八次因盗窃被抓

本文标题:张家港一男子4年被抓7次 第八次因盗窃被抓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第八次因盗窃被抓)

从2014年11月至2018年1月,严某某因盗窃两次被行政拘留、四次被判处拘役、一次被判处有期徒刑。然而严某某不思悔改,今年6月在张家港采用溜门入室等手段窃得财物价值共计1590元,第八次落网。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严某某提起公诉。

6月15日早上,严某某看到一个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车从一户人家的院子里出来。我“看到他出来时没有锁院子门,就想溜进去偷点东西。”据严某某交代,进了院子后发现男子家门也没有锁,于是严某某进屋后直奔房子东南角的卧室,“当时里面侧躺着一个人,睡着了。我看见卧室西南角衣架上挂着一个皮包,就走过去把皮包打开翻翻,拿了740元就离开了。”房屋女主人起床后,发现钱包里的钱不翼而飞,于是报了警。

警方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严某某,民警很快在江阴将其抓获。后因在讯问期间严某某提出自己患有精神疾病,6月25日,公安机关委托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犯罪嫌疑人严某某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该所的鉴定结论为犯罪嫌疑人严某某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犯罪嫌疑人严某某现被羁押,因其有多次前科劣迹,系流窜作案,且系多次盗窃,有社会危险性,不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严某某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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