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如下
整治区域示范路段、示范路口、重点区域整治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越线停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
(二)电动三、四轮车非法上路行驶、闯禁区、闯红灯、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三)外卖类电动自行车系列交通违法。
处罚措施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依法扣留车辆。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处以2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项,以“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4、如驶入市区限制通行的区域道路,还将根据《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以“依法不予登记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禁止通行措施”处以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