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多保险赔偿款竟是虚惊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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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多保险赔偿款竟是虚惊一场

  明明已经支付了被害人赔偿金,交掉了行政处罚罚款,却在时隔半年后还要向保险公司支付7万元保险赔偿款,小徐觉得这7万元的赔偿款来得莫名其妙。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他终于找到了这笔钱的下落。

  2013年4月的一个晚上,家住扬州市开发区施桥镇的小徐骑着借来的二轮摩托车撞伤了老吴。在交警的协调下,小徐很快向老吴赔付了4万余元的赔偿金,老吴也很爽快地签下了谅解书。当天,公安机关对小徐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以为事情到此可以圆满解决,没想2017年,小徐的银行卡还因为这件事被冻结了。他赶紧去询问银行,被告知自己因为没有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上了“黑名单”。起因是保险公司依据代位追偿权,拿着广陵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到扬州市开发区法院把他给告了,要求他们履行赔偿义务,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7万余元。而调解书上明明白白地写着:老吴向广陵法院起诉,要求小徐、借他摩托车的小马和摩托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经过调解,法院确定由保险公司先行向老吴支付赔偿。但因为小徐的过错,保险公司可以代位追偿,这才有了开发区法院的那份民事判决书。

  小徐觉得莫名其妙,他根本不知道这份民事调解书的存在,那这7万多元的赔偿款又是怎么冒出来的呢?忽然,小徐灵光一现:调解书上注明自己的委托代理人是一个叫老俞的仪征人,可是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老俞。他向广陵法院申请再审,但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2017年12月,小徐向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接到信访后,广陵民行部门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调阅了小徐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卷宗,调查了老吴和老俞等当事人。老俞承认,自己并没有当面接受小徐委托,只是由一个名叫“大飞”的黄牛转交已经签署好小徐签名字样的委托书,并且在庭审中隐瞒了小徐已经为老吴垫付医药费的事实。老吴也承认,自己其实并没有委托代理人阿萍起诉,是大飞告诉他可以代为处理事故相关事宜,事后大飞还给了他2万元。保险公司赔付的7万多元,事实上是由阿萍委托同事取出来转交给了老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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