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遇车祸身亡 七子女状告索赔又冒出"养子"( 三 )

其次,曾虹认可其为曾勤芳养老送终,并以儿子身份独自继承了曾勤芳名下财产。再次,曾虹在明知自己户口已经落至张建华名下后,其本人在1997年登记的履历表中仍明确张建华系其姐夫身份。

结合农村的姓氏风俗以及张琴、张馨、张奋陈述,法院综合认定,曾虹系与曾勤芳存在收养关系,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诉讼,裁定驳回曾虹的起诉。曾虹不服该裁定,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8年6月,常熟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杨平、杨红、杨庆、杨英、张琴、张馨、张奋共计41万余元。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说,1991年我国颁布《收养法》后,对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及收养关系的解除等作了详细规定,才使得民间收养行为有法可依。

本案中,曾虹的收养事实发生在《收养法》颁布实施之前,当时并无专门关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针对收养行为没有明确的规范性要求,亦无须相关机关的登记或者确认,因此对其收养情况,法院需要综合在案的证据予以审查认定。

因年代久远、户籍关系变动多,涉案收养关系的确认给这起交通事故案件的主体认定带来不小的困难。法官除了详细审查户籍信息等书面材料外,还会综合考量双方是否长期共同生活、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是否尽抚养义务、被收养人是否尽赡养义务等因素,从而得出更为准确的身份关系认定,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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