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违法行为逾万件,建议罚金12亿元!江苏公布上半年环境违法案(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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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源海磨具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4月20日,扬中市环保局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对扬中市源海磨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月霞)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金刚石工具(锯条)加工生产项目中有电镀镍及酸洗、碱洗、电解等工序,但未配套建设废水治理设施,电解清洗废水经管道直接排放至厂区北侧河塘。监测结果显示,车间地面积水总镍11.5mg/L(超标22倍),厂区北侧排水管内废水总镍4.41mg/L(超标7.8倍)。4月24日,扬中市环保局下达查封决定,依法对源海磨具造成水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抄报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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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康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28日,镇江市环保局组织开展镇江“铁腕2018”环保专项行动,发现镇江康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卫国)于2017年10月未经审批擅自建成投产,也未建设配套的处理设施,表面处理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废水总铬73.8mg/L(超标51.5倍)。4月28日,镇江市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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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东方江苏重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7年11月23日,丹阳市环保局对中冶东方江苏重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国平)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炼钢车间南、北排气筒颗粒物分别为83mg/m3和80mg/m3(分别超标3.2倍、3.0倍)。2018年1月5日,丹阳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中冶东方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5月5日,丹阳市环保局后督查时,发现该公司灰渣堆场露天堆放,堆场初期雨水未收集经雨水管网排入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中总磷0.59mg/L(超标0.2倍)。5月25日,丹阳市环保局下达处罚决定,对中冶东方废气超标排放罚款100万元、对废水超标排放罚款20万元、对灰渣堆场露天堆放罚款20万元,合计处罚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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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桥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4月28日,省环保厅组织沿江八市交叉检查组对江苏金桥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庄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拉丝车间酸洗废水经地下管网和雨水排口外排。监测结果显示,雨水井废水总镍39.1mg/L(超标38.1倍)、总铬59.8mg/L(超标38.9倍)。随即海陵区环保局对金桥焊材拉丝车间主要生产设备依法予以查封。4月29日,海陵区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海陵区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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