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怀疑妻子出轨挟持儿子被判绑架罪 二审改判非法拘禁罪( 二 )

  对于陈理、付晶之间的矛盾,陈芳说,家属都不在东莞生活,只知道弟弟怀疑付晶出轨,但具体情况不清楚,当时也不知道事情会这样严重。

  让陈理深陷囵圄的是一起挟持儿子事件。

  澎湃新闻获取的判决文书显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陈理和老婆付晶出现感情问题,怀疑付晶和弟弟付亮(化名)有不正当关系,2016年4月1日20时许,陈理抱着儿子陈华(化名)来到东莞市东城区下桥新苑11巷2号一楼仓库,并打电话给付晶,要求付晶、付亮立即到仓库解决相关问题,且不准付晶报警,否则就杀了儿子陈华。

  之后,付晶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仓库的卷闸门被拉下来距离地面约50厘米,陈理坐在仓库内,左手抱着陈华,右手拿着一把水果刀架在陈华脖子上,情绪比较激动,不允许别人进入仓库和把卷闸门拉高。于是,民警一边对陈理劝解,稳定其情绪,叫其不要做出过激行为,一边通知陈理的家属、朋友到场进行劝解。

  次日2时30分许,陈理将儿子陈华释放,陈华的脖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判决文书显示,2016年4月11日,陈理回到家中,与妻子、儿子同住三天。三天后,因夫妻关系紧张,付晶再次带儿子离家。同年4月下旬至5月18日期间,陈理多次发威胁信息到付晶手机上。5月18日,付晶报案。6月2日,陈理被警方抓获。

  据判决文书,陈理供述和辩解称,他和妻子此前没有矛盾,2015年10月,妻子的同母异父弟弟付亮来到东莞,帮他们卖水果。看到妻子和付亮一些相处细节后,他开始胡思乱想,怀疑妻子和付亮有不正当关系。

  二审改判犯非法拘禁罪,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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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显示,陈理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属于情节较轻,依法应予惩处,视陈理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决陈理犯绑架罪,判处尤其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陈理及其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陈芳表示,事发后,家属和付晶等人失去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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